105學年度第2學期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
本校教職技同仁:
有關本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之申請,請同仁於本(106)年3月8日(三)前送件至本校人事室,逾期不候,謝謝。
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各1份並請注意所附繳費收據若非正本,請書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。又轉帳繳費者,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。若為第一次辦理,請檢附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。
自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,欲向就讀學校申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,請勿重覆申請本補助費,未申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,請一併提供「學費」繳交完成之收據。
人事室 敬啟
敬祝
順安
國立清華大學
人事室 薛雅方
電話:03-5731315
傳真:03-5722201
瀏覽數: